申請本校研究倫理審查需要檢附計畫主持人(含共同主持人、協同主持人)最近1年內至少3小時以上、或2年內至少6小時以上、或3年內至少9小時以上研究倫理相關教育訓練之證明文件影本。 除參加相關實體課程外,如利用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數位課程(https://ethics.moe.edu.tw/)取得修課證明者,可採認為研究倫理教育訓練時數之課程單元(1單元20分鐘修課時數,3小時時數需9單元,此網站之單元課程僅限採認一次,重複修習之單元課程將不予採認),敬請參閱以下文件。
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採認科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