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委託設置中區大專校院性別平等教育 工作推展中心工作計畫
一、依據:
依據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白皮書2.0「組織與制度」篇章中程計畫工作事項辦理。
二、目的:
教育部為健全大專校院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下稱性平會)運作,強化大專校院性別平等教育組織橫向連結,並提升所屬人員之性別平等意識,建立具實質效能之性別平等教育組織,凸顯在地特色,特設置大專校院性別平等教育工作推展中心(以下稱性平中心)。
三、主辦機關:教育部
四、承辦學校: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五、中區性平中心成員學校:
含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地區內內大專校院、空中大學、宗教研修學院、軍警大專校院。
六、性平中心組織:
(一)性平中心設工作小組:置委員5人至9人,由承辦學校性平會之執行秘書擔任。其餘委員由中區成員學校推舉或選舉之。
(二)性平中心召集人置全職人力,聘請專任行政助理2人、兼任行政助理1人,輔助召集人推動中心業務。
(三)組織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