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1. 推動力必須為化學反應產生,不得產生火焰或造成地板腐蝕,不得使用商用電池。
2. 必須為自動車,且無遙控系統。
3. 不得使用機械力於輪子或地面使車子停止或減速。
4. 不得使用機械或電子計時裝置停止化學反應。
5. 車子所有組件拆卸後必須能同時置入一個32*20*12 cm3的箱(盒)子內。
6. 車子必須備置可容納500c.c.水量之水箱或容器,比賽場地只提供水,不提供水箱或容器。
7. 車價和化學品合計總價在新台幣15,000 元以下。
8. 化學品的運送、棄置及廢棄物,由參賽學生負責處理,但必須符合工安規定,違者禁賽。
9. 該化學E車必須能在室內、外場地安全操作無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