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學期至少追蹤兩次並填報紀錄。
一、追蹤日期與時間?
二、追蹤形式(電話/通訊軟體/家訪/其他:請說明)
三、目前生活狀況(工作中/準備參加職訓或職涯試探/準備或正在找工作/沒有規劃/生病健康問題/實驗教育/宗教信仰/行蹤不明/服兵役/司法介入中/其他:請說明)
四、學生目前居住情形?(與誰同住/安全性)
五、是否已決定復學、已辦理自學、已轉學(需確認轉到哪間學校及科系)或有其他達到結案的標準?
六、目前所需要的協助?(就業、家庭、心理層面、學習等)
七、輔導教師/導師接獲學生訊息後,提供哪些資源?
八、如屬於高關懷個案,有關學生復學情事請協助於最晚一月份/六月份利用處室會議或口頭告知輔導主任、輔導組長,以利返校復學輔導處遇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