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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特定人員名冊提報(尿液篩檢)
一、依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辦理。
二、每學期開學日三週內、如經導師觀察,發現有符合特定人員類別之學生,可協助填寫特定人員名冊,於10月4日前送交本組審查,並簽請校長核定,沒有則無需填寫。
三、學期中如遇學生施用或持有不明藥物或遭警查獲時,則會另案簽請校長核定納入特定人員名冊。
特定人員名冊(表格)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相關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