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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
本中心依《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5條設置高中身障鑑定小組、安置小組及在家教育小組,置專業工作人員兼召集人1名、專業工作人員兼副召集人2名及臨時約聘幹事若干名。
為健全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之鑑定、安置與在家教育服務機制,並確保學生受教權益與適性發展,各小組發展目標如下:
1.
高中身障鑑定小組
:建構分組鑑定評估運作機制,強化各分組初步評估之專業一致性,精進鑑定作業品質,確保學生之特殊教育需求能獲得適切評估與支持。
2.
安置小組
:建立完善之安置評估與轉銜機制,協助學校處理學生適應困難情形,透過專業評估提供適切安置建議,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並促進其穩定就學與適應發展。
3.
在家教育小組
:建構在家教育評估與支持機制,針對因重大傷病或身體狀況無法到校就讀之學生,提供適切之教育服務評估與安置建議,確保其受教權益及學習之延續性。
主要任務如下:
1.訂定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及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學生在家教育年度工作計畫。
2.辦理鑑定評估人員培訓、鑑定評估專業知能研習及鑑定評估工具採購事宜。
3.提供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工作相關諮詢服務。
4.辦理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說明會及檢討會。
5.督導與協助各分組學校業務推動。
6.彙整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及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學生在家教育之綜合評估結果,並送鑑輔會審議。
7.依據鑑輔會審議決議核發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證明書,並轉知分組學校相關事宜。
8.辦理身心障礙學生經鑑輔會鑑定需予以安置、重新安置相關事宜。
9.檢討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及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學生在家教育工作年度工作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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