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課程開課與設計

Q&A

Q1 : 老師可自行決定開設數位課程嗎? 

由於數位課程之開設攸關系所發展與學生學習事宜,請老師先和開課單位討論課程性質是否適合開成數位,並考量系所整體課程規劃等發展,再進一步決定是否將該課程轉開成數位。 

Q2 : 開課單位須注意哪些事項?

開課前,請了解本校「數位教學課程審查作業要點」,並建議依據「數位教學課程開設配套作業流程」檢視系所修業規定,是否已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規定增列「採計為畢業學分之學分數,不得超過最低應修畢業總學分數之三分之一」,或進行課架調整(如加註「可開設數位課程」)。 

Q3 : 數位課程開課流程為何?

請依據本校「開課辦法」第4條第2項及「數位教學課程審查作業要點」,並參照「數位教學課程開設配套作業流程」,依序進行以下開課流程 :

Step1. 最晚於開課前一學期,由開課單位備妥「數位教學課程教學計畫」及「數位教學課程著作權切結書」送交網大。

Step2. 網大檢視數位課程設計符合教育部有關遠距教學實施規定及本校「數位教學課程審查作業要點」。

Step3. 開課單位收到網大審核完成通知後,續依本校開課辦法所訂各類課程開設程序,經相關單位課程委員會研議通過,提案送校課程委員會審議後方得實施。

Q4 : 開課申請所需文件可於何處下載?

請至網大單位網站(https://www.co.ntnu.edu.tw/)→首頁右上方中「教師專區」→見「如何開設數位課程?→見「二、數位課程開設流程」Step.1 的表件下載「數位教學課程教學計畫表」「數位教學課程著作權切結書」。如需英文版附件,請點【English】下載

Q5 : 數位課程教學計畫有哪些必要的設計元素? 

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及參照數位課程認證指標規範,以下設計元素請務必設計於教學計畫中 :  

1. 授課方式與週次(一學期16週為設計) : 

     (1) 面授 :  至少2週。

     (2) 同步視訊 : 至少3週。

     (3) 非同步 : 至少8週。

2. 學習指引與輔導措施 :

單元內容須相關引導學生學習之指引語,學習者能在說明引導下,循序完成學習任務。另外亦須公布課業輔導措施,例如 : 教學電子信箱、線上/實體辦公室時間。

     (1) 課程二分之一以上單元或週次有提供適合學習者自學的學習指引說明。

     (2) 課程二分之一以上單元或週次有提供適當的實例,例如 : 生活實例、個案、練習範例等。

     (3) 課程二分之一以上單元或週次有2種適當的重點提示方式。

     (4) Moodle課程網頁上須呈現課業輔導措施說明。

3. 師生及學習者間教學互動 : 

為提高學習參與,課程須含教學互動設計,例如 : 議題或主題討論、給予回饋、同儕互評等。

     (1) 在非同步教學中,二分之一以上單元或週次 師生之間  相關議題交互討論上之質與量均佳。

     (2) 在非同步教學中,二分之一以上單元或週次 學習者之間  在相關議題交互討論上之質與量均佳。

           ( 質與量可依師生之間、學習者之間的發言數、發言內容、交互討論程度來衡量。 )

     (3) 在同步教學中,教師能運用至少2種教學互動方式,引導學習者交互討論,例如 : 指定學生回答、報告回饋、主動提問等。

4. 學習成效檢核 :

為檢視學習成效,課程須含評量或測驗設計,例如 : 作業、線上測驗(各類題型)、報告(同步口頭報告線上繳交)、案例研討、練習、課後反思意見發表(討論區)或安排實體考試等 ; 成績評量應考量學習者線上學習歷程和參與度,例如 : Moodle平臺課程報表中的教材瀏覽次數、議題討論發言次數、回覆他人發表次數等參與上課紀錄。

     (1) Moodle課程網頁上須呈現說明各種考試、作業、學習歷程紀錄等成績評量的比率及標準。

     (2) 課程二分之一以上單元或週次提供適當的評量或測驗活動,內容符合教學目標,以檢核學習成效。

Q6 : 製作或使用數位課程教材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請師生皆須遵守智慧財產權之規範。老師於教材中引用他人著作或研究時,請以取得原作者或版權所有者授權同意為優先,並標示引用來源。

提醒修課學生勿未經原作者或教師本人同意隨意複製、傳輸課程教材檔案予非該門修課人士 。

Q7 : 開課期間,是否需要實施課程意見調查? 如何實施?

為了解學習者對課程內容、教學活動及學習平臺看法,老師於期中、期末轉知修課學生務必填寫「數位教學課程意見調查」調查之線上問卷會由網大提前於期中、期末考週次提供並提醒老師實施 

Q8 : 數位課程實施資料為什麼要放在Moodle上至少保存5年?

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第10條以及配合教育部定期「大專校院數位學習課程實施成效檢核作業」,該學期數位課程實施資料(含教材與同步教學錄影紀錄檔案)等皆務必保存於本校Moodle平臺至少5年,以利日後成績查詢並作為數位課程實施成效檢核及評鑑審閱相關資料。

Q9 : 學期課程結束後是否須繳交相關文件? 期限為何?

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第9條,老師須於學期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填本校數位教學課程自我評鑑表及課程實施佐證資料予網大,確保數位課程品質。

Q10 : 通過校課委會的數位課程教學計畫有效期限為何?

有效期限比照教育部「辦理數位學習課程認證審查及認證申請須知」規定為5年,逾效期或課程有重大改變、異動比率超過30%以上者,應重新辦理。

於有效期限內,是否繼續以數位課程方式授課,請老師逕與開課單位討論之。

Q11 : 數位課程開課諮詢管道?

請洽網大小姐,分機5504ipeggy233@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