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教師學分班」與本校華語文教學系「海外華語師資數位碩士在職專班」合作,招收對華語文教育、國際教育/IB教育有興趣的學生。錄取海華班C組後可同時獲得學分班修課資格,修畢課程並完成相關條件可申請IBEC證書。
華語文教學系「海外華語師資數位碩士在職專班」以下簡稱「海華班」;師資培育學院「國際教師學分班」以下簡稱「學分班」
學分班修業規定
課程:
(1)學分班共 計 4 門課,均為全英語課程。
上學期(每年9月至隔年1月):開設 2 門必修課-IB哲學與實作、課程發展與設計。
下學期(每年2月至6月):開設 1 門必修課-學習評量。
必修課3門於臺北時間每週六9:00-12:00, 13:00-16:00線上上課。
7月:開設 2 門選修課-MYP的教與學、DP的教與學。
選修課1門(2選1)於臺北時間7月份密集上課週一至周五9:00-12:00, 13:00-16:00線上上課。
選修課時間較不固定,原則上依照授課教師安排,上課共計54小時,約5月份公告上課時間。
(2)修業期滿成績合格者,由本校發給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 。
(3)學員缺課時數每科達三分之一(每門課至多17小時)或該科成績不合格,不發給該科學分證明書。
參加本校辦理之國際教育文憑研習或工作坊 15 小時以上。
參加一次 IBO 辦理之工作坊通過並取得證明。點我前往IBO網站
英語能力證明:須具備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 簡稱 CEFR) 聽、說、讀、寫各項至少 B2 或以上等級之英語能力證明。
國際教師文憑證照之申請需於課程完成後二年內完成申請 。
如何申請IBEC證書
完成學分班修課後得申請核發國際文憑教師證照,須檢附學分證明、英語能力證明、研習時數(15小時)證明、IBO workshop 通過證明、教師證、海華班碩士學位證書(以C組入學者) ,經本校師資培育學院審核資格通過,提報國際文憑組織核發。
英語能力證明、研習時數(15小時)證明、IBO workshop 通過證明應為申請日前2年所發之證明。
英語能力證明須具備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 簡稱 CEF) 聽、說、讀、寫各項至少 B2 或以上等級之英語能力證明。
國際文憑教師證照申請費用。
依國際文憑組織規定,國際教師文憑證照每張申請費用為美金285元(112年7月1日查詢),金額可能隨時間變動,依申請當時國際文憑組織之規定為準),費用繳納事宜將由國際文憑組織直接聯繫(e-mail)申請人收取 。
申請期限:須於課程修畢後2年內提出國際文憑教師證照之申請。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
申請單位:本校師資培育學院國際師培推動組 02-77491259;E-MAIL:we1798@ntnu.edu.tw
常見問題
一、是否海華班學生均可獲得學分班修課資格?
須為113學年度報考C組且經錄取之學生,始同時獲得學分班修課資格,修畢課程並完成相關條件可申請IBEC證書。
二、我沒有教師證,可以申請嗎?對外華語文教學能力證書可以作為教師證嗎?
依國際文憑組織之規定,學分班目前僅能對已獲得臺灣(或母國、居住國家)教育部合格教師證書且具1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者(須為政府正式立案公、私立學校之專任或代理教師)進行招生。
對外華語文教學能力證書或其他民間單位認證核發之教師證書,無法視為教師證書。
三、我有教師證,但截至報名截止,未滿一年教學經驗,可否報名?
如於甄選年度7月31日前滿一年教學經驗者可暫准報名,如獲錄取須於該年度8月15日前補繳滿一年之教學經驗佐證資料(兩個學期即可視為一年),否則將取消修習本學分班資格。
四、學分班書面審查及面試方式為何?
經海華班C組錄取後即可獲得學分班修課資格,不需再向學分班申請及參加甄選。
五、是否會因何種情事無法順利取得學分?如何補救?
缺課時數達(含)三分之一(每門課至多請假17小時),或是不交作業等情事導致成績過低,將無法取得學分證明書,須至來年重新選課繳費補修學分。
六、課程是否有擋修機制?
須上完必修課3門後(IB哲學與實作、課程發展與設計、學習評量),始得修習選修課(MYP的教與學、DP的教與學)。
七、上課時間如何安排?
以110學年度為例,各課程上課時間如下:
IB哲學與實作:110/8/28、9/4、10/2、10/23、11/6、11/20、12/4、12/18 臺北時間週六 9:00-12:00, 13:00-16:00
課程發展與設計:110/9/25、10/16、10/30、11/13、11/27、12/11、12/25、111/1/8 臺北時間週六 9:00-12:00, 13:00-16:00
學習評量:111/3/6、3/20、4/10、4/24、5/8、5/22、6/5、6/26、7/10 臺北時間週六 9:00-12:00, 13:00-16:00
MYP的教與學:111/7/4、111/7/6-8、7/11、7/18-19、7/25 臺北時間 9:00-12:00, 13:00-16:00
DP的教與學:111/7/4-8、7/11-15、7/18-22、7/25-29 臺北時間 14:00-17:00
八、修課期限為何?學分班若未開班,應如何處理?
師培學院考量整體報名情形,且為避免後續經費影響授課品質,學分班並非每年開班有可能停開,故建議把握修課時間。
自開始修習學分班課程後建議一年內依序將課程修畢,避免因擋修延誤修課時間。
學分班之資格自錄取海華班C組當學年度起算4年內均保有修課資格(畢業後修習亦可),若資格期間遇學分班未開班則可展延一年。
情況1:113學年度錄取,最晚得於116學年度修習學分班課程。
情況2:113學年度錄取,若於115學年度畢業,116學年度仍可申請修習學分班。
情況3:113學年度錄取,若於115學年度畢業,114學年度學分班停開,則展延一年保有修習資格至117學年度。
情況4:113學年度錄取,若於115學年度畢業,114學年度及116學年度學分班停開二次,則展延二年保有修習資格至118學年度。
一旦開始修課則需在一年內修畢,二年內向師資培育學院申請IBEC證書
九、學分班課程是否可抵免海華班課程?
目前共有IB哲學與實作、DP的教與學兩門課可採認為碩班課程,共計六學分。
十、學分班學分費如何計算與繳費?
每學分新台幣7500元,並依修課情形收取,非一次性全部收取。例如:僅修一門課3學分則收取22500元。
十一、海華班常見問題?
請參閱海華班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