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教師學分班」與本校華語文教學系「海外華語師資數位碩士在職專班」合作,招收對華語文教育、國際教育/IB教育有興趣的學生。錄取海華班C組後可同時獲得學分班修課資格,修畢課程並完成相關條件可申請IBEC證書。

華語文教學系「海外華語師資數位碩士在職專班」以下簡稱「海華班」;師資培育學院「國際教師學分班」以下簡稱「學分班」

學分班修業規定

(1)學分班共 計 4 門課,均為全英語課程。

必修課3門於臺北時間每週六9:00-12:00, 13:00-16:00線上上課。

選修課1門(2選1)於臺北時間7月份密集上課週一至周五9:00-12:00, 13:00-16:00線上上課。

選修課時間較不固定,原則上依照授課教師安排,上課共計54小時,約5月份公告上課時間。

(2)修業期滿成績合格者,由本校發給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 。

(3)學員缺課時數每科達三分之一(每門課至多17小時)或該科成績不合格,不發給該科學分證明書。

詳細說明請參閱學分班簡介;且海華班學生與學分班之學員並無不同,相關權利義務請參閱學分班招生簡章

如何申請IBEC證書

英語能力證明須具備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 簡稱 CEF)  聽、說、讀、寫各項至少 B2 或以上等級之英語能力證明。 

依國際文憑組織規定,國際教師文憑證照每張申請費用為美金285元(112年7月1日查詢),金額可能隨時間變動,依申請當時國際文憑組織之規定為準),費用繳納事宜將由國際文憑組織直接聯繫(e-mail)申請人收取 。

常見問題

一、是否海華班學生均可獲得學分班修課資格?

須為113學年度報考C組且經錄取之學生始同時獲得學分班修課資格,修畢課程並完成相關條件可申請IBEC證書。

二、我沒有教師證,可以申請嗎?對外華語文教學能力證書可以作為教師證嗎?

三、我有教師證,但截至報名截止,未滿一年教學經驗,可否報名?

如於甄選年度7月31日前滿一年教學經驗者可暫准報名,如獲錄取須於該年度8月15日前補繳滿一年之教學經驗佐證資料(兩個學期即可視為一年),否則將取消修習本學分班資格。

四、學分班書面審查及面試方式為何?

經海華班C組錄取後即可獲得學分班修課資格,不需再向學分班申請及參加甄選。

五、是否會因何種情事無法順利取得學分?如何補救?

缺課時數達(含)三分之一(每門課至多請假17小時),或是不交作業等情事導致成績過低,將無法取得學分證明書,須至來年重新選課繳費補修學分。

六、課程是否有擋修機制?

須上完必修課3門後(IB哲學與實作、課程發展與設計、學習評量),始得修習選修課(MYP的教與學、DP的教與學)。

七、上課時間如何安排?

以110學年度為例,各課程上課時間如下:

八、修課期限為何?學分班若未開班,應如何處理?

情況1:113學年度錄取,最晚得於116學年度修習學分班課程

情況2:113學年度錄取,若於115學年度畢業,116學年度仍可申請修習學分班

情況3:113學年度錄取,若於115學年度畢業,114學年度學分班停開,則展延一年保有修習資格至117學年度。

情況4:113學年度錄取,若於115學年度畢業,114學年度及116學年度學分班停開二,則展延年保有修習資格至118學年度。

九、學分班課程是否可抵免海華班課程?

目前共有IB哲學與實作、DP的教與學兩門課可採認為碩班課程,共計六學分。

學分班學分費如何計算與繳費

每學分新台幣7500元,並依修課情形收取,非一次性全部收取。例如:僅修一門課3學分則收取22500元。

十一、海華班常見問題?

請參閱海華班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