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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辦法】
114-2「百日百K」自主運動里程方案活動 實施辦法
宗旨:應用智慧穿戴運動心率錶,設定百日運動目標為「一百公里」,期能建立學生規律運動習慣,並有效率地強化學生心肺適能水準,特訂定本辦法。
實施期間:115年3月23日至115年6月30日止
報名時間:115年3月02-12日
參加資格:本校在學大學部1-2年級學生
完成目標:於活動期間以運動心跳錶記錄自主運動行為,完成100 公里距離。
參與人數:正取男20人、女20人共40人,備取男15人、女15人。
報名方式:見https://reurl.cc/Mz6X6K
實施原則:限額40名同學參加。於實施期間配發運動心跳表乙只,藉由每週自主跑走運動,記錄運動行為,每週須上傳完成之運動數據,累積運動里程,於活動結束日前完成100公里跑走運動。
獎勵辦法:依本辦法第8點完成百K里程者,獲獎勵金500 元。
注意事項:
「百日百K」自主運動里程方案活動為「大學生自主運動與運動習慣在心肺耐力及身體組成表現之影響」研究計劃之實施方案,凡參加本活動者必須自願加入本研究人體實驗及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活動說明會時間:115年3月18日中午12:10 (N110教室)
參加者採榮譽完成制,需簽署聲明同意書,以自主實施方式進行運動行為及記錄。若有資格不符或違反誠實之行為,經查明屬實,取消其資格,並收回已發給之獎勵。
里程採計條件:
Ø以戶外跑走及室內跑走(跑步機)運動記錄行為,須以跑步或快走方式實施。
Ø每公里速度12分鐘以上或未滿1.5公里之距離均不予採計。
Ø每次運動至多採計10公里。
Ø每週至少須有1次運動記錄,至少須有12週以上的運動記錄。
參加者需認真完成男子1600公尺及女子800公尺跑走檢測;前後測(時間另訂),在田徑場旗杆台集合實施,並須身體組成(體脂率及肌肉量) 測量。
每週至少需上傳1次完成之運動里程記錄,若超過2週未上傳運動紀錄者經通知後未改善,將逕行取消資格,並通知繳回運動心率錶。
活動完成後,符合領取獎勵金名單公告於網頁,獎勵金由學校統一發放匯入學生帳戶。
每次運動後,建議以洗手乳徹底清潔運動錶,以維持錶體乾淨度。
運動心跳錶於活動結束後1週(115年6月30日前)內繳回體育教學中心,若有遺失需照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