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通過中文能力、英文能力、體適能能力、系門檻皆,且完成SB0110英文姓名確認作業,才能進行提送離校申請。
上述必要條件五項缺一,就看不到(如下圖左上方)提送離校申請的按鈕,請等各項目審核為同過後再做提送離校。
若於可提送離校申請前已先將由郵資匯款至學校帳戶,請自行保留證明,請等各項目審核為同過後再上傳證明做提送離校。
若於提送離校申請後想再更改學位證書領取方式、更改代寄方式或更正匯款資訊,請直接洽詢註冊課務二組。
畢業審核結果不影響是否能提送離校,只要符合上述必要條件五項全數通過,即可提送離校。
通過畢業審核且完成提送離校申請者,於領取完畢紙本學位證書後2週內寄發數位學位證書,詳請請參閱本網數位學位證書相關說明。
寄送地點非台灣地區,且內容物僅為畢業證書,請參考以下郵資費進行匯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