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教Q&A

Q1.何謂建教合作?

A:建教合作是透過學校與僱主間之合作安排下,學生一方面在學校中修習一般科目 及專業理論課程,一方

    面到相關行業接受工作崗位訓練,以利就業準備的一種職 業教育方案。

 (一)建教合作之學生,在建教合作機構稱為「建教生」。

 (二)建教合作之事業機構稱之為「建教合作機構」。


Q2.建教合作的種類?

A:目前各高中職學校以辦理輪調式、階梯式及實習式這三種建教合作教育型態為主, 另也有專案申辦的建

    教合作教育班。其中以輪調式的辦理歷史最久、層面最廣。

(一) 輪調式建教合作: 就學三年內,原則為三個月在校,三個月在職場實習,交替進行學校與職場 的輪調

    ,為最具規模的辦理方式。(本校辦理模式)

(二) 階梯式建教合作: 一、二年級在學校接受基礎教育,三年級前往職場接受專業技術訓練學習。

(三) 實習式建教合作: 一年級以寒暑假期間辦理為原則,二年級除寒暑假之外,學期中實施以不超 過五週

    ,三年級則不超過十二週為原則。藉由學期中安排學生到企業機構實 施校外實習,讓學生熟練各種生產

     機具的操作及就業技能。

(四) 其他式建教合作: 有別於輪調式、階梯式、實習式這三種型態,學校為有效推動建教合作業務, 得依實

     施辦法及配合學校需要,另行規劃專案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同意辦 理的建教合作方案。


Q3.建教生生活津貼?

A:建教生在建教合作機構實習期間,每個月可以領取生活津貼;每個月的津貼不能低於勞動基準法所定

    基本工資,111學年度建教生生活津貼為25250/月。(因為領的薪資為實習津貼,所以沒有影響低收入戶的資格)


Q4.招收對象?

A:建教生可以招收對象為全國地區各國中畢業學生,沒有家庭收入限制,但若為低收中低收等弱勢家庭

    學生為優先招收對象。


Q5.合作機構實習?

A:在合作機構訓練實習期間,三年都在同一家店,不能有調店或轉移到其他連鎖店家的狀況。除非學生

    不適應店家或被店家退店,才會有轉安置到其他分店或其他店家的輔導,但以一次為宜。


Q6.建教生的工作時間?

A:建教生在未滿16歲前,工作時間不能超過晚上8點,滿16歲後工作時間不能超過晚上10點,每兩週不能超過80小時,不能有值夜班的事件。 

Q7.建教生有無保障?

A:建教生在進入職場前會先跟合作機構簽立契約,契約內容會明定工作時間,薪資保障,等相關保障學

    生的事宜,合作機構必須繳納保證金,在公司經營不善發生薪資虧欠時發給學生。


Q8.建教合作機構是否安全?

A:建教合作機構每年都需要接受評估及考核,委員會針對職場的安全及對店家對學生的照顧,訓練安排

       等事宜進行考核,若有發生違反建教專法的事宜將會受到懲處,所以目前合作的建教機構都是非常重

    視建教生的職場安全及訓練事宜。


Q9.建教生的學費減免?

A:建教生在求學三年期間學雜費全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