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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問題:

Q:我適合選擇院學士學位修讀嗎?

A:先看看目前生農院學士的9項領域專長中,有沒有非常有興趣的?課程組合能否符合你想探索的領域?若答案是肯定的,歡迎來試試自己的能耐。

Q:我想弄懂領域(跨域)專長、學分(學位)學程、輔系、雙主修、校(院)學士到底是甚麼?

A:這是一個可以從不同面向解釋的問題,跨域範圍、學分取得的規定都不同,以下連結資訊參考 

Q:申請生農院院學士學位需要哪些資格

A:本校學士班學生,已修畢所屬學系學士班一年級之必修課程;學士班個學期等第積分(GPA)平均達3.3以上,在修業年限最後一年的第一學期開始之前(不含延長修業年限)申請。

Q:我是大四學生,可以申請嗎?

A:四年制的本校學生,必須在升大四「之前」;五年制學生,在升大五「之前前」;六年制學生,在升大六「之前符合資格即可申請。如果您已申請延長修業年限或是即將畢業,就不符合申請資格。

Q:台科大、師大三校系統的學生可以申請嗎?

A:這是台大的院學士學位,因此只提供給註冊台大的學士班同學修讀,不限於國際生或僑生。

Q:我已經有其他雙主修,可以申請生農院院學士嗎?

A:不行。生農院院學士也是一種雙主修形式,依規定只能擇一修讀,如已具備雙主修的身份,需先放棄原雙主修,才能申請院學士。

Q:我已經有生農學院其他學系的輔系,可以申請生農院院學士嗎?

A:若是各學期GPA平均達3.3以上,在學士班修業最後一年之前,修讀輔系的課程與生農院院學士領域專長課程相符,可以認列並申請。

Q:我可以同時申請輔系及生農院院學士嗎?

A:若是各學期GPA平均達3.3以上,在學士班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前,都可以提出申請,畢業前計算學分數符合相關的資格規定即可加註輔系+生農院院學士。

Q:生農院院學士有申請人數限制嗎?我不是生農學院學生,可以申請嗎? 

A:依規定,目前申請人數上限每年35人,包含外院至多5人。

Q:我要如何開始申請修讀院學士?

A:請先了解生農院院學士所列的領專課程內容,找出有興趣或是與你的生涯規畫有關的主題,試著與授課教師或是系上導師討論,釐清你對課程的認知與實際授課是否一致。答案若是肯定的,就可以下載申請表格,填寫輔導師長晤談紀錄、申請表,備妥相關證明文件送生農院辦申請。

Q:如何能找到輔導師長協助我釐清對於修習院學士的規劃?

A:除了原所屬學系的導師,生農院院辦可以協助媒合,請逕向業務承辦人洽詢。

Q:生農院院學士對於申請案件的審核條件是什麼?如果申請人數超過規定上限,篩選的條件是什麼?

A:申請時,除了各學期GPA平均要達到3.3以上,還需要填寫輔導晤談表,釐清自己的修習動機、目標以及確認已取得學分之課程。審核則由院長擔任召集人,加上學系主任及協助院學士規劃的老師們組成審查小組,審核學生的申請。

Q:我可以先轉系,再修讀院學士嗎?

A:若已經從A系轉至B系,生農院院學士申請資格,請確認是否已經修畢B系大一必修課;若是轉系並同時申請院學士,則請確認原本A系大一必修課是否已經完成,以及各學期GPA平均3.3以上,且在學士班年制畢業之前一年提出申請。

Q:我甚麼時候可以申請生農院院學士學位?

A:在原屬系修完大一必修課,最遲至升大四前,依照學校轉系、輔系、雙主修申請時間提出申請。

選課修讀問題:

Q:選擇院學士修讀,對未來有甚麼幫助? 

A:院學士是一個跨領域課程修讀的概念,利用學士班修業期間修讀有興趣的科目,廣泛的了解不同面向,對於未來無論繼續學術研究或是就業,都能有不同的選擇機會。

Q:生農院院學士領域專長課程的選課權限,與開設該領域專長學系的學生是否相同?

A:是的。

Q:我有興趣的課程,分散在不同的領專,能不能修滿一主題規定的學分即可?

A:不行。一定要完整的修滿同一個主題之下的兩項領域專長,以及另外一個主題之下的一領域專長;並且符合領域專長學分規定,才能採計。

Q:我有修讀輔系,其中部分的課程涵蓋在生農院院學士領域專長課程內,可以申請院學士採計學分嗎?

A:可以,但必須取得生農院院學士相關規定的領域專長學分,才能授予本院院學士學位。

Q:可以修習臺灣大學系統學校的同名課程並予以採計嗎?

A:不行,只能修習本校課程,跨校修讀之學分僅能適用於原屬學系之選修學分。

Q:修讀生農院院學士也有二一、三一的規定嗎?

A:學生修讀本院院學士學位,於延長修業年限期間,不及格學分數達退學 規定者,如已修畢所屬學系應修畢業學分,取消其修讀本院院學士學位資格,以其所屬學系資格畢業;如已修畢本院院學士學位應修畢業學分, 以本院院學士學位資格畢業。

Q:我修滿了規定的領域專長40個學分,就能得到生農院院學士學位嗎?

A3:休旦幾哩!校定必修、通識以及生農院規定的必修課都完成了嗎?還記得要加上至少10學分的選修課,以及學習歷程報告、畢業專題才算完成喔!

Q:我焚膏繼晷的夜夜挑燈,畢業前沒有修滿生農院院學士規定的學分,那已經取得之學分怎麼辦?

A:如果想再拚一下,可以依照學校的延長修業辦法,在期限內修畢規定之學分;如果不想努力了,也請依照教務處規定期限內申請放棄。已經取得之學分,依本學院院學士修業辦法,及所屬學系認列為選修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