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立中央大學工學院(以下簡稱本院)為提升本院基礎研究,鼓勵教研人員組成團隊,著眼於產業界及學術上亟待克服之挑戰,剖析現有限制,發掘關鍵問題之所在,作為申請產業界或政府部會整合型計畫之基石。
一、國立中央大學工學院(以下簡稱本院)為提升本院基礎研究,鼓勵教研人員組成團隊,著眼於產業界及學術上亟待克服之挑戰,剖析現有限制,發掘關鍵問題之所在,作為申請產業界或政府部會整合型計畫之基石。
二、計畫類型:本計畫屬系、所、中心問題導向型團隊研究計畫,適用於概念尚在萌芽階段,但具原創性與發展潛力的研究計畫。
三、申請資格:計畫主持人須為本院專任教師,含共同主持人兩位以上,組成至少三人之跨系所團隊,其中至少一位主持人須為助理教授或副教授。如為跨院團隊,成員須至少有兩位本院教師 。
四、申請方式:檢附下列文件送本院彙辦:
(一) 構想書。
(二) 所有團隊成員之國科會個人資料表及五篇代表作。
五、審查方式及重點:
(一) 審查方式:由本院遴邀相關領域之專家擔任審查委員,召開會議審查,並請申請團隊至本院簡報,進行詢答。
(二) 審查重點:計畫重要性(包含:核心技術之前瞻性、原創性、應用性、市場需求性與智財佈局等)、團隊組織整合、計畫查核點、預期效益。
六、經費規模:每件計畫補助至多新台幣30萬元業務耗材費為原則,每年實際核定經費視當年預算金額而定。
七、經費來源:當年度部門經費或其他自籌經費。
八、計畫考核:
(一) 期中考核:提交精簡報告,視需求安排口頭報告,討論進度及待解決之問題。
(二) 期末考核:提交執行成果報告。
九、其他注意事項:
(一) 申請案未獲補助者,恕不受理申覆。
(二) 團隊務必恪遵學術倫理規範;違反規定者,本院得辦理追繳補助款。
(三) 相同計畫已獲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同一計畫申請校種子計畫,以校優先,本院不予補助。
十、本作業要點經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