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組合 CURRICULUM
課程組合 CURRICULUM
一、中大校學士生應修畢至少128學分,包含如下:
➀ 校定共同必修:25學分。
➁ 校學士課程組合:至少48學分。校學士可採計之課程組合以領域專長模組、學分學程、輔系三類為限,於此三類中至少須選擇四項作為課程組合,其中一項必須為領域專長模組;課程組合須涵蓋至少兩個不同學院所開設者。
➂ 選修課程:55學分。應修習校學士課程組合(B)相關領域之科目學分至少二分之一(28學分),其餘27學分則不限任何領域,不含軍訓及體育。
二、欲取得雙學士者(原系學位+校學士學位),應修學分為校訂必修(A)+原系必修及必選(AA)+校學士課程組合(B)+選修(C),其
中(C)與(B )相關28學分。
三、課程清單:提供114學年度教務章則參考填寫,最終請依115學年度公告教務章則為準修習。
(申請校學士通過之次學年度為畢審修業適用學年度,以此類推)。
領域專長模組 (路徑) : 課務組網站 >領域專長> 各單位領域專長模組課程
學分學程 (路徑) : 課務組網站 >學分學程>114學年度(含各學程網頁)
校學士修業形式 (多種修讀學習路徑 & 畢業學分數組成)
領域專程模組 (113-2學期開設51個。如僅呈現18個,請以無痕模式開啟,或清空瀏覽紀錄)
課程組合 (包含領域專長模組、輔系、學分學程,完成4個以及修業條件,得取得校學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