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升大四的學生可以申請嗎?
國立中央大學大學部一年級至三年級學生,得申請修讀校學士學位。因此,本校大學部四年級學生即將畢業,不能申請。
Q2、校學士申請審查會考量成績嗎?
校學士申請主要依學生提供的計劃書進行審查,成績並非考量重點。審查原則為:
➀ 學生學習動機與目標的明確性。
➁ 課程規劃與學習目標的一致性。
➂ 實習、實作或專題課程與課程規劃相關性及統整性。
➃ 計劃書與現有學系制度之區別性與突破性。
➄ 修讀領域名稱及學士學位名稱之合宜性。
Q3、沒有預約學習規劃師會談,可以申請校學士嗎?
會談的目的是幫助學生釐清學習脈絡,欲申請校學士資格的學生,請預約至少一場「學習規劃師會談」,並視個人需求進一步預約「專家師資諮詢」。若沒有預約學習規劃師會談,就不能提出校學士的申請。
Q4、已具備雙主修身份可以申請校學士嗎?
可以申請。惟學生雙主修身份的課業已十分繁重,若考慮再加修校學士學位,請務必衡量生涯規劃與壓力的調適,取得生活與身心的平衡。
Q5、校學士生的課表需要被審核嗎?還是自己決定就可以了?
「校學士學位申請計劃書」上所填寫的自訂修讀領域專長模組等課程,須由校學士審查小組審核通過。每學期的課表不另外審核,基本上按照計劃書通過的課程進行修讀,若有異動請務必在下列期限內填寫並繳交「校學士學生課程異動申請表」。
第一學期:11月申請,12月審查,次年1月公告。
第二學期:5月申請,6月審查,7月公告。
檔案下載 ➤➤➤ 國立中央大學校學士學生課程異動申請表
Q6、修讀台聯大系統的學分學程,可以納入校學士計劃書申請嗎?
僅限本校開設學分學程之課程,跨校雙主修、輔系及學分學程等,非本校課程皆不予以採計。
Q7、四個領域專長是否皆須不同學院?
任選四個完整的領域專長模組、學分學程或輔系,其中至少修習一個領域專長模組,且非學生原所屬學院開設之領域專長模組。因此,四個領域專長模組涵蓋兩個學院以上即可。
Q8、如果領域專長模組課程與原系的必選修或選修相同時,是否可以採計?
不可以重複採計,應另修習由開設領域專長模組單位指定替代科目,以補足所差之學分。
Q9、若選擇學分學程當作其中一項領域,是否須自行申請學分學程的修讀資格?
校學士申請審核通過後,教務處逕依校學士計劃書所列之校學士課程組合登記修讀資格,學生不用再另外申請修讀資格。
Q10、教育學程學分能否採計為校學士學分?
不行,請參見下列兩點:
「教育學程」為國家管控培育師資之專業型學程,非屬一般學分學程。
校學士為雙主修性質,依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及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規定訂定之,依第17條規定:「學生修習教育學程之教育專業課程及學分數,包括其在主修、輔修系(所)外加修之科目及學分,不計入主修系(所)畢業應修學分數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