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請參閱本校「工學院外文能力鑑定考試合格標準」。
A3:審核結果定期批次彙報語言中心,請自行登入本校Portal_服務櫃台_教務專區_語言中心_英文檢定查詢。
A4:請出示證明文件查驗,身心障礙生得依個別情況專案處理,或免予鑑定。
A2:請備妥以下文件至工學院辦公室提出申請。
(1) 外文檢定成績單正本(或證書):影本或網路成績不予受理,檢核後歸還。
(2) 護照(本國)或身分證(外籍生):如成績單僅有英文姓名者需另附,檢核後歸還。
(3) 外文檢定繳費證明(收據或網路完整截圖)。
(4) 銀行存簿封面影本(無郵局帳戶者需另附)。
(5) 信用卡帳單證明(如報名費非以新臺幣結付者需另附,或依報名當日之臺灣銀行即期賣出匯率換算成新臺幣,俾作為總補助金額之上限依據)。
備註:化材系學生因系上另有額外獎勵辦法,請至系辦公室申請獎勵。
A3:請於成績揭曉三個月內提出申請。
A4:補助名冊定期彙整並統一撥付。請確認學籍系統已登錄郵局帳號資料
A5:操作步驟,請點我。路徑:登入portal→選「學生服務」→選「學籍成績服務」→選「學生學籍系統」→選「確定前往」→勾選已詳閱個資聲明→勾選確定學籍資料無誤→勾選確定英文名字無誤→確認郵局局帳號→資料確認無誤後送出(submit)
A6:操作步驟,請點我。路徑:登入多益官網→服務專區→訂單記錄→查詢,點選訂單編號秀出考試日期及地點→完整截圖→email至「yifeilee@g.ncu.edu.tw」,主旨「學系_學號_姓名」(例如:土木系_110325668_王小明)。
A7:學生在學期間申請各外文檢定之補助不限次數,但每次申請之檢定成績須較前次高;如同時申請校、系、所補助,總補助金額不得超過該項考試報名費。
A8:學生在學期間參加外文檢定考試,如符合以下其一條件,得申請獎勵NT$500元。
(1) 畢業前通過雙外文檢定。
(2) 大二上學期結束前完成外文。
A2:請備妥以下文件至所屬學院辦公室提出申請。
(1) 外文能力鑑定審核申請表。
(2) 外文檢定成績單正本:影本或網路成績不予受理;檢核後歸還。
(3) 護照(本國生)或身分證(外籍生):若成績單僅有英文姓名者需另附,檢核後歸還。
A1:請參閱本校「工學院提升學生外文能力獎勵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