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年均參加<客家藝文競賽>相關活動,且產出劇本。
二、連續兩年獲縣府社教科<111、112年推動客語為通行語成效評核獎勵計畫>,
客語戲劇團隊分別至社區進行四場次客家藝文展演活動,合計8場次。
三、本土語言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