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
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
防止本院工作者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
以妥善預防及處置職場暴力事件,確保工作者之身心健康。
勞工因執行職務,於勞動場所遭受雇主、主管、同事、服務對象或其他第三方之不法侵害行為,造成身體或精神之傷害。
包括以下四種類型:
(一)肢體暴力:如毆打、抓傷、拳打、腳踢等。
(二)心理暴力:如威脅、欺凌、騷擾、辱罵等。
(三)語言暴力:如霸凌、恐嚇、干擾、歧視等。
(四)性騷擾:如不當的性暗示與行為等。
當遭受不法侵害事件,依據職場不法侵害事件處理流程圖,同仁可以通報 1.環安 2.直屬長官 3.單位主管,協助處理。
也可以由院內醫務室協助處理,申訴專線:02-27899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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