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光臨楓樹附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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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第5次自行招生簡章已公告,3-5歲尚有5個名額,相關資訊請至
申請資格
109年9月2日至112年9月1日出生,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列冊有案之低收入戶幼兒,並就讀於經各級政府立案許可之私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及準公共幼兒園除外)。
(2)寄養家庭寄養兒童,並就讀於經各級政府立案許可之幼
申請程序
就讀私立幼兒園之幼兒及就讀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之寄養家庭寄養兒童:由幼兒之父母、監護人或寄養家庭父母, 填具申請書並檢附應備文件,向幼兒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申請。寄養家庭寄養兒童與原生家庭戶籍所在地不同時, 向寄養家庭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申請。
就讀本市市立幼兒園之寄養家庭寄養兒童:由幼兒就讀之幼兒園先行以補助款額度抵扣就學費用,並協助家長檢附應備文件統一向該區公所提出申請。
補助期間:115年1月至7月(補助月份依實際就讀月份計)
並請家長於期限內逕至幼兒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