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之役期折抵規定係依據教育部、國防部與內政部共同會銜頒布之「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役期與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
依據役男出生年次與修習之課程名稱等因素,可折抵兵役役期之天數不同,詳如「學生修習軍訓及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兵役役(訓)期對照表」。
1.由役男至本校親自辦理(或由役男家屬攜帶役男身分證明文件代辦)。
2.請先至本校教務處申請當事人「全民國防教育」科目成績單後,再憑成績單至本校教官室辦理即可。
3.再將蓋有戳章之兵役折減文件攜回部隊(二階段專長訓練中心)交由部隊人事部門實施役期折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