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還書規則

一、借書規則

1. 學生讀者借書應出示學生證。

2. 學生個人學生證不得借他人使用,未依規定者,本館有權暫停借書。

3. 學生流程: 借書 > 核對學生證 > 將圖書編號載入電腦圖書管理系統 。

4. 借閱天數及冊數: 學生為 5 冊 10 天,教職員為 20 冊 30 天,且可續借乙次

二、還書規則

1. 讀者應依還書規定時間還書。

2. 還書後,可續借一次。(借期與還書時間相同)

3. 還書流程:還書 > 登錄電腦還書作業 > 書藉歸還

三、罰則

1. 為保障全體師生閱讀圖書的權益,逾期還書,且未辦理續借,依逾期規定罰處理。

2. 借書遺失或損毀,應照價賠償,或讀者自行購買歸還。

3. 借閱書藉當次逾期三天內以口頭告知改善,當次逾期三天以上者立即停權三週並記錄違規一次、口頭告知累計三次以上者或記錄違規達三次者,視為情節重大及特殊情況者,由本館呈報校方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