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高中以下學校所有教師級行政人 員,參與家庭教育相關研習及培訓,每年至少四小時
1-3 研發創新家庭教育融入式教材教案、多媒體教學媒材(含建立網路學習社群)
2-4 申請辦理或協助承辦家庭教育中心相關方案、活動或研習
2-5 自行辦理家庭教育等相關活動(含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子職、婚姻、多元家庭...等家庭教育法規內涵)
3-1 學校推動家庭教育之創意作為、參加或得獎榮譽、網頁建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