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221有關2019新型冠狀病毒(武漢肺炎)表單填報及給假說明二案

各位同仁大家好,

一、 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轉知,因應新型冠狀病毒(武漢肺炎)疫情快速變動,為利快速瞭解並判斷如何給假,謹說明如下:

(一) 同仁拿「居家隔離通知書」來的時候→公假

(二) 同仁拿「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來的時候→公假

(三) 同仁拿「自主健康管理應注意事項」來的時候→病假,且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

(四) 同仁什麼都沒拿來的時候→請自己的假

(五) 疫情指揮中心「武漢肺炎旅遊疫情建議等級」列為「第三級:警告」(避免所有非必要旅遊)地區仍前往(目前是中國丶香港丶澳門)者,屬可歸責當事人情形→請自己的假

二、 另奉人事總處人事長指示及期待,請各人事夥伴要扮演該有角色,應要有基本判斷解釋的人事專業能力,有些基本邏輯的解釋,應要自行處理,目前三類假別的適用對象,疫情中心隨時變更,務必確實瞭解並正確向機關學校同仁宣導,並請避免以尚未發生之各種假設性問題不斷來電詢問,建議作法如下:

(一) 加入Line@疾管家,或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https://www.cdc.gov.tw/)查詢,並隨時注意政府發佈的最新消息,「流行地區分級」納入的地區隨時可能改變

(二) 最新防疫消息:教育局官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專區】


1090210臺北市政府各機關(構)學校因武漢肺炎疫情請假事由一覽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