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的:慶祝十周年校慶,調節學生身心發展,培養師生感情、學生互助、親子情誼,合作及團隊精神,寓教於樂,提倡正當休閒活動。
貳、時間:民國107年12月8日(六)10:30至13:30。
參、參加對象:國一、國二各班(各處室、家長會、志工隊可組攤位參加)。
肆、園遊會內容:設飲食、遊戲及跳蚤市場攤位參類。
伍、活動地點:籃球場(各班攤位位置如附件)。
陸、實施方式:
一、場地佈置及分配:
(1)請於12/8上午10:15前完成場佈,10:30開始販賣。
國一、國二於籃球場設攤,自行佈置設計攤位,以吸引顧客,各攤位需標明醒目之攤位編號、攤位名稱、班級名稱、價目表。
(2)攤位設計、攤位整潔維護及活動後場地復原將統一由主辦單位安排評審老師統一評分;依攤位設計及佈置30%、整潔40% (攤位清潔、使用一次性餐具、場地撤收)、秩序30%等項目評分,由專任教師擔任評審,各年級取優等五名頒發獎狀,負責同學由各班導師簽呈嘉獎乙次。
二、遊園券:
(1)各班將抽取義賣金額5%,所得金額將捐贈於本校教育儲蓄戶。
(2)本次園遊劵之面額將分為20元/10元/5元三種,每張100元,請各班注意價目表上金額之訂定。
(3)請各班預先登記購買遊園券數量於11月20日前交給出納組,預購遊園券將於12月7日發給預購同學。園遊會當天於會場將有園遊券販售。園遊會當天一律以園遊劵交易,不得使用現金交易,違規攤販一經舉發將於兌換現金時,罰款現金500元,此罰款收入將捐助弱勢團或本校教育儲蓄戶。
(4)會後各班所賺的園遊劵請於12月8日15:00前將園遊券,以20元/10元/5元面值貼在集點券上,繳回總務出納組,並當場核對金額領取收據。
三、攤位設置注意事項:
飲食攤位除自備發電機外不得私接電源,每一攤位提供15安培電力,各班桌椅請自備。除非有家長或老師陪同,攤位販賣之食物不可有油炸、加熱沸騰等具危險性之烹調方式。使用卡式爐,鍋具不可超過爐火上方,以免瓦斯罐過熱發生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