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學分學程證書
標準12學分
至少有6學分不屬於原主修、雙主修必修之課程。
跨領域學分學程合計修習達12學分即可獲頒證書。
凡曾修習數位人文與典藏應用學程課程之學分皆得抵認本學程學分。
微學分學程證書
微型6學分
至少有4學分不屬於原主修、雙主修必修之課程。
跨領域學分學程合計修習達6學分即可獲頒證書。
僅限於畢業當學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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