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訓練

資安通識教育訓練

依據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網站於109年11月24日公告之資通安全管理法常見問題(已改由數位發展部負責),3.16說明資安通識教育訓練可由機關自行辦理,實體課程或數位課程均可。而所謂的一般使用者及主管,不僅機關編制內人員,亦須包含會操作機關資通系統的人員(註:譬如協助行政作業程序使用資通系統的工讀生)。

宣導海報

宣導資源

資安治理成熟度 - M3資安認知與教育訓練

簡報佐證 (第18題. 資訊人員、一般使用者及主管應具備資安認知且資訊人員應具備資安技能)
簡報佐證 (第20題. 宣導資安政策與相關資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