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政治獻金法》規定,擬參選人於投票日前數個月方得申請設立政治獻金專戶,且僅有政黨及擬參選人就政治獻金專戶收支負有申報義務,明顯存在法規漏洞,不足以達到競選經費來源全面透明化之目的。政治實務上,擬參選人透過基金會、後援會募款,或由助選陣營具名刊登支持廣告,甚至開設網路直播接受「抖內(Donate贊助)」等,已成為競選過程中重要的經費來源,卻未納入政治獻金申報,形成陽光照不到的金錢力量。
選舉理應是我國國民公共意志的展現,但是在台灣過去幾年的選舉及公投,我們看到中國透過網路廣告、業配及在地協力者等介入台灣選舉,影響我國民主制度的正常運作,更妨害了我國國民行使主權。而隨著台灣即將進入2024大選氛圍,我們也可以預期中國將對本次選舉進行大規模的干擾。
為了貫徹政治活動經費來源透明化的陽光法案原則,也為了反制中國對台認知作戰與統戰分化,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公布《政治獻金法》、《反滲透法》、《所得稅法》修正草案,並誠摯期盼各界提供對本草案的修正意見。
草案相關意見,請寄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