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立東原國中111年正常化訪視
落實教學正常化訪視學校自評表格說明與佐證資料
一、編班正常化
1-1-1 學生編班機制由地方政府統一辦理
1-1-2 本校補報到或轉學生編入普通班或體育班各一班且報府核備後才能異動學籍
1-1-3 體育班按照相關規定核定後辦理
1-1-4 本校無自行編班
1-1-5 編班完成後公布於學校網頁 ( 111年8月至今仍未撤下 )
1-2-1 學校編班與導師編配如上圖公告
1-2-2 本市導師編配作業為市府統辦理
1-2-3 本校無藝才班
1-2-4 導師編配資料留存教務組檔案文件至少三年:請見現場資料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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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本校七年級未實施分組教育,請見課表、教室日誌
1-3-2 本校八年級未實施分組教育
1-3-3 本校九年級英語課程實施分組教學 [一班二師差異化分組教學計畫]
1-3-4 本校九年級一班二師分組依照前測結果進行編排
二、課程教學正常化
2-1-1 各領域和彈性節數課程符合十二年國教綱要規定
2-1-2 各領域學習課程依照課綱及課表授課:請參閱課程計畫、課表與教室日誌
2-1-3 彈性學習課程能依照備查之課程計畫與課表授課:請參閱課程計畫、課表與教室日誌
2-1-4 國中三年級會考後至畢業期間之課程規劃能納入課程計畫中:請參閱課程計畫表
2-1-5 本校課後、寒暑輔等留校活動都以自由參加為原則,確實進行調查:如下圖例以及現場紙本
2-1-6 學校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的課程內容能以複習為主,未教授新進度:請見現場課輔教室日誌
2-1-7 課後輔導授課時間每日不超過下午5時30分,且未於週末或節日辦理;寒暑假學藝活動能於週一至週五上午辦理:請見現場課輔教室日誌
2-1-8 學校辦理留校自習未收費,亦未將自習時間用於上課或考試:見本校晚自習教室日誌與現場資料
2-1-9 學校及教師未出現要求學生購買坊間參考書或測驗卷、以坊間參考書作為教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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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學校能優先依照師資專長授課,本校有優先依專長授課:請見課表
2-2-2 學校應優先聘用配課節數較多的領域(科目)之專業師資(含正式及代理缺額):見表格
2-2-3 本校仍有少數配課超過二門,但以盡量不影響主要科目教學為原則
2-2-4 本校仍有少數藝文、綜合健體課程由同一班級其他領域授課教師任教,但並未有借課之時,且務實備課及教授指定科目內容:請見教室日誌
2-3-1 未具專長教師能參加校內外非專(配課)領域科目進修,學校亦能透過領域研究會、自辦研習或應用國民教育輔導團等校外資源協助其增能:派遣簽核或辦理校內增能研習見圖
三、評量正常化
3-1-1 本校能推動多元評量並訂定規範,能督導教師設計及實施多元評量:見本校評量成績作業要點
3-1-2 本校未在上午第一節課前、課間、中午休息或課後輔導時間辦理學生評量
3-1-3 本校對學習狀況需協助的或成績評量未達及格基準的學生訂定預警、輔導措施,並實施補救教學:見本校評量成績作業要點
3-1-4 本校能建立定期評量命審題制度並落實辦理:見本校領域會議資料
3-1-5 迴避原則:本校目前未有教師子女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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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本校定期評量筆測驗在3次以下:見本校行事曆
3-2-2 本校模擬考:見本校行事曆
九年級開始實施
第一次為十二月下旬、第二次於二月下旬、第三次四月下旬
平日辦理且自行調整課務
實施列入行事曆
3-2-3 本校模擬考上學期一次、下學期兩次,全學年三次
3-2-4 本校模擬考成績不列學生平時或學期成績計算
3-2-5 本校學生家長若需要成績排名需透過申請且不公開展示:如下圖申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