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新市區大社國民小學門禁安全管制要點
一、目的:
(一)維護教職員生安全,建立標準管制程序。
(二)維持校園安寧純淨,提供良好教學環境。
二、門禁管制:
(一)時間:1.平日(07:00~17:30)、
2.寒暑假上課期間(08:00~16:00)。
(二)對象:本校教職員工生以外之人員。
(三)內容:
1.家長:
(1)家長因洽談事務進入校園,須先出示身分證明,至穿堂找警衛人員登記換發訪客證後,由警衛電話聯絡受訪者並經同意後,始可進入校園。
(2)上課時間內,家長遞交物品,由穿堂警衛人員收取,並由警衛通知學生領取。
2.校外人士:
(1)志工人員:本校志工進出校園服務需配戴志工服務證。
(2)上班時間,賓客或廠商來訪,請先出示身分證明,至穿堂警衛室登記換發訪客證後,由警衛電話聯絡受訪者並經同意後,始可進入校園。
(3)嚴禁推銷業務人員進入校園。
3.上課期間禁止各類政治活動、商業推銷行為。
三、校園開放:
(一)時間:1.平常上課日(17:30 至隔天 7:00)、2. 寒暑假上課期間(16:00 至隔天 8:00)。
(二)對象:社區一般民眾。
(三)場所:僅開放學校綜合球場、操場,其他教學區均不開放,室內各場所借用需事先提出申請,並經學校同意後方可使用。
四、車輛管理:
1.教職員工須憑證停車。
2.校外人士來訪並欲停車者,請先出示證件,至穿堂找警衛登記換發訪客證後,由警衛電話聯絡受訪者並經同意後,始可進入校園停車。
3.上課時間,車輛一律由正校門進出,以維護師生安全:
4.本校由專人每日負責車輛停放校區的不定時檢核工作。
五、本要點經行政會議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