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產管理規則之擬定與修訂。
二、 財產登記、編造目錄、分配與撥借事宜。
三、 財產之增減造報及毀損報廢處理。
四、 財產壽命之評定與清點事宜。
五、 辦理房舍產權登記、土地撥用登記各項證件整理與保管。
六、 勞健保業務填報。
七、獎助學金及仁愛基金辦理。
八、 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