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112學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
雲林縣大美國小112學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
112.08.30
一、依據:
1.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9條及第12條第2項規定訂定。
2. 依據108.12.24修正發布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
3. 雲林縣111學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4. 本校111學年度校務實施計畫
二、目的:
1.協助兒童認識自我之身心發展,避免偏差行為出現。
2.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於課程及生活教育中,協助提升學校教職員工生尊重他人與自己性或身體自主之知能。
3.實施性侵害防治教育,以確保兒童安全快樂成長。
4.宣導校園反性騷擾及性侵犯之主張,並擬定具體防患措施。
5.推動校園性別平等的正確觀念,培養互敬互愛的兩性和諧關係。
三、實施對象:本校全體師生
四、成立性別平等教育推動小組:
1. 性別平等教育推動小組之成員:各處室主任、組長、特教、輔導,各學年主任〈共六名〉、家長代表一名。
2. 組織與執掌《附件一》 :
五、辦理方式《附件二》 :
六、經費來源:由本校年度相關經費支應。
七、本實施計畫經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討論後,提送校務會議議決,陳報校長核定後實施,並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