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校組織規程第7條第6項之規定:
總務處辦理辦理全校綜合總務業務、設施維護 、物品及財產管理、出納業務 ,下設:
物品遞送、郵局業務、場地空間、門禁、物品及財產管理、出納業務。
校內各項工程與修繕、採購、職安、環安衛、水電設備、設施維護、校園景觀及環保維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