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子法第六條「生技醫藥公司投資機械設備或系統適用投資抵減辦法」辦理
依本辦法規定申請適用投資抵減之生技醫藥公司,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公司法設立之公司。
二、經經濟部審定為生技醫藥公司且於審定函有效期間內,未經撤銷或廢止。
三、最近三年未因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者。
1.線上申請送件,請於申辦業務申請
2.每年1-5月送件申請
申辦流程請參閱申辦業務
申辦業務(線上申辦)
生技醫藥公司投資機械設備或系統適用投資抵減
申辦業務(紙本遞送)
1. 生技醫藥公司審定(含增列項目)
2. 生技醫藥公司每年度研發支出及專案認定
3. 生技醫藥投資計畫核准函
4. 生技醫藥公司高階專業人員及技術投資人緩課股票認定
5. 申請生技醫藥公司核准發行認股權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