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性平事件申請/檢舉管道

  • 受理單位: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 申請方式:得以電話或傳真方式並具真實姓名向性平會提出申請或檢舉

  • 申請電話:(037)541-080 轉分機13

  • 傳真電話:(037)540-389

  • 申請期間:盡可能於事件發生後,立即向性平會求助或申請;或是等妳/你準備好了,再提出申請調查。當妳/你提出申請調查時,我們將謹守保密原則,並提供詳盡的說明,內容包括性騷擾、性侵害或性霸凌等相關知識法規權益,並視妳/你的意願提供協助,包括晤談、陪同就醫、情緒支持、報警或諮詢等服務,必要時我們將依規定通報相關主管單位。申請後於二十日內轉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進行後續相關處理。

  • 注意事項: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第2項之規定,學校或主管機關於接獲調查申請或檢舉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不予受理:

一、非屬本法所規定之事項者。

二、申請人或檢舉人未具真實姓名。

三、同一事件已處理完畢者。

前項不受理之書面通知,應敘明理由。


  • 保護申請人措施: 調 查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過程中,會有下列措施保護申請人

  1. 事件之當事人、檢舉人、證人之姓名及其他足以辨識身分之資料,在調查期間及調查完成之後,除基於公共安全考量外,均應予保密。

  2. 為保障事件當事人的受教權或工作權,於必要時,學校會彈性處理當事人的出缺勤、成績考核、減低雙方互動之機會、或採取必要處置以避免報復等。

  3. 雙方當事人有權力不對等情形時,會避免對質。

1090107大西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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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西國中校園性平事件調查申請

A大西國中性別平等事件申請調查書.doc
  • 大西國中校園性平事件申復書

B大西國中性別平等事件申復書.doc
  • 大西國中校園性平事件撤回調查申請書

C大西國中性別平等事件撤回調查申請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