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輔導分發作業要點」規定,全國分區域同時辦理分發,採一階段分發,每位學生可任選一區報名,採志願序方式分發。
每位學生僅可選一區報名:申請報名以一區為限,如有跨區重複報名情形,家長或監護人應回第一次報名區取消報名後,方可至第二區報名。
☆各該對象,依其志願順序進行分發,若相同志願申請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依下列規定順序分發
☆總積分相同時,由各分區小組訂定優先分發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