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選才』意義:此升學管道是希望大學招生能夠多元化,各校可依所需特質進行選才。
甄選方式:各校自辦的資料審查和面試,少數有筆試。
報名日期:大多在每年的10月到12月初;
甄選時間:多在11、12月,有些學校甚至10月底即開始甄試;
放榜時間:集中在11月底、12月,最晚隔年1月放榜。
『特殊選才』適合學生特質
具有單一學科的能力天賦,如單科天才或單科資優等。
具有藝能類的才藝專長。
具有創新能力與思維,或卓越的領導統御能力。
具有特殊優良行為。
具有逆境向學的精神。
不同教育資歷,如: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經濟弱勢學生(中低收入或特殊境遇)、實驗教育學生,以及持有境外學歷報考且同時有國外具公信力之入學用大型測驗成績的同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