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授課紀錄表單上傳

(上傳連結在本頁最底端)


壹、依據法規

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原則(1080117發布)

致用高級中學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辦法


貳、授課人員

校長、現職專任教師及專業及技術教師,及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


參、實施方式

一、每位授課人員每學年至少公開授課一次,每次以一節為原則,並得視課程需要增加節數。

二、公開授課,得結合學校之定期教學觀摩、教師專業研習、課程與教學創新、教育實驗及相關計畫辦理。

三、公開授課內容,應包括課前說明、教學觀察及專業回饋;必要時,得增加共同備課及專業成長計畫。

四、公開授課時,應至少由一位校內教師擔任教學觀察者;並得視需要邀請校外專家學者,觀察其課程設計與教學、班級經營與輔導,進行專業回饋。


肆、實施流程

一、授課前會談(共備)

  • 建立共識

  • 課程討論

  • 觀課前準備(單元活動設計、學習單、座位表等)

二、觀課

  • 直接觀課

  • 觀課紀錄表填寫

三、授課後會談(專業回饋)

  • 探究教與學的成效

  • 分享課堂學習等

  • 教學者回饋與省思

伍、紀錄表單(直接點擊下方連結下載檔案)


〈公開授課前會談紀錄表〉

〈公開授課觀課紀錄表〉

〈公開授課後回饋會談紀錄表〉

〈致用高中公開授課照片資料表〉

◎◎請將上列四個表合成一個〈公開授課紀錄表〉PDF格式檔案。


※授課教師於公開授課後10天內,將上述表件紙本繳交至教學組,電子檔則合併成1個PDF檔(或掃描成1個PDF檔),而後請以本處表單上傳。


※電子檔檔名格式:(請務必依檔案格式命名)

學年度(3碼)+學期(1碼)+公開授課紀錄表+教師所屬科別+姓名+

授課班級及科目名稱+授課日期(7碼)

如:1101公開授課紀錄表-國文科林志華-餐二丙國文-110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