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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曾於「彩雲聖若瑟小學上午校」或「彩雲聖若瑟小學」畢業或肄業者,均有資格申請成為會員。本會現設「青年」、「基本」及「榮譽」三個會員會籍分類。
《彩雲聖若瑟小學校友會會章》(第3章) 第1條 (頁 8)
符合上述資格及/或有興趣者,請按此下載校友會「入會申請/資料更新表格」並依據所載遞交方法呈交。
基本會員
a. 資格
凡曾於「彩雲聖若瑟小學(上午校)」或「彩雲聖若瑟小學」畢業或肄業者,均有資格申請成為會員。本會現設「基本」及「榮譽」兩個會員會籍分類。
b. 權利
享用本會的設施及服務;
參與本會舉辦之活動;
出席會員大會,並於會上發言、動議、和議及表決;
於執委會選舉中參選、提名、和議及投票;
年滿十八歲或以上的基本會員可校友校董選舉中參選、提名、和議及投票(選舉主任除外);
擔任執委會成員職務;
年滿十八歲或以上的基本會員可擔任校友校董職務;
列席執委會任何會議;
根據會章規定下,要求召開特別會員大會;及
持合理理據情況下,要求檢閱本會賬目及會議紀錄。
c. 義務
不作任何有損本會聲譽及利益之行動;
按需要繳納會費:港幣 120 元正(一次性);及
遵守會章及其他章則。
《彩雲聖若瑟小學校友會會章》(第3章) 第1條 (頁 8)
榮譽會員
a. 資格
凡對本會有貢獻之人士,均可被校方邀請成為榮譽會員。
已離任執委會主席的基本會員。
於母校任職或曾任職教職員的基本會員。
b. 權利
優先享用本會的設施及服務;
優先參與本會舉辦之活動;
出席會員大會,並於會上發言、動議、和議及表決;
於執委會選舉中參選、提名、和議及投票;
於校友校董選舉中參選、提名、和議及投票(選舉主任除外);
擔任執委會成員職務;
擔任校友校董職務;
列席執委會任何會議;
根據會章規定下,要求召開特別會員大會;及
持合理理據情況下,要求檢閱本會賬目及會議紀錄。
c. 義務
不作任何有損本會聲譽及利益之行動;及
遵守會章及其他章則。
《彩雲聖若瑟小學校友會會章》(第3章) 第1條 (頁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