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立棋山國民小學113學年度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名冊
當然委員:教師兼教導主任 張O槐(男,任期自113年9月 1 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
當然委員:人事主任 張O文(女,任期自113年9月 1 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
票選委員:教師兼訓導組長 林O昇(男,任期自113年9月 1 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
票選委員:教師 葉O涵(女,任期自113年9月 1 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未兼行政職教師)
票選委員:教師 陳O娟(女,任期自113年9月 1 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未兼行政職教師)
備一:教師兼幼兒園主任 程O枝(女,兼行政職)
備二:教師兼總務主任 鄭O福(男,兼行政職)
備三:教師兼教務組長 王O欣(女,兼行政職)
備一:教師 黃O山(男,未兼行政職)
男:2人; 女:3人
※附註:教師成績考核委員任一性別應佔委員總數三分之一、每三位應有一位未兼任行政職教師
※委員姓名已部分隱匿。
雲林縣立棋山國民小學113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名冊
當然委員:校長 陳O曜(男,任期自113年9月1至114年8月31日止)
當然委員:家長代表 陳O德(男,任期自113年9月1至114年8月31日止)
票選委員:教師兼訓導組長 林O昇(男,任期自113年9月1至114年8月31日止)
票選委員:教師 陳O豪(男,任期自113年9月1至114年8月31日止,未兼行政職教師)
票選委員:教師 葉O涵(女,任期自113年9月1至114年8月31日止,未兼行政職教師)
票選委員:教師 陳O娟(女,任期自113年9月1至114年8月31日止,未兼行政職教師)
票選委員:教師 張O萍(女,任期自113年9月1至114年8月31日止,未兼行政職教師)
備一:教師兼幼兒園主任 程O枝(女,兼行政職)
備二:教師兼教務組長 王O欣(女,兼行政職)
備三:教師兼總務主任 鄭O福(男,兼行政職)
備一:教師 黃O山(男,未兼行政職)
男:4人; 女:3人
※附註:教評委員任一性別應佔委員總數三分之一、未兼行政職不能少於全體委員二分之一
※委員姓名已部分隱匿
雲林縣立棋山國民小學113學年度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名單
委員兼召集人:校長 陳O曜(男,任期自113年9月1至114年8月31日止)
委員兼執行秘書:輔導教師 黃O山(男,任期自113年9月1至114年8月31日止)
委員:行政人員代表 鄭O福(男,任期自113年9月1至114年8月31日止)
委員:行政人員代表 劉O美(女,任期自113年9月1至114年8月31日止)
委員:教師代表 陳O娟(女,任期自113年9月1至114年8月31日止)
委員:家長代表 陳O德(男,任期自113年9月1至114年8月31日止)
委員:專家學者 陳O君(女,任期自113年9月1至114年8月31日止)
備註:學生申訴評議委員總人數共 7人,男性:女性 = 4:3
一、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以下簡稱申評會)。
(一)申評會置委員兼召集人一人,由校長兼任。
(二)執行秘書一人,由校長聘任。
(三)委員五人,均為無給職,委員任期一年,由校長就下列人員聘任(兼)之:
1.學校行政人員代表二人。
2.教師代表一人。
3.家長會代表一人。
4.法律、教育、兒童及少年權利、心理或輔導專家學者一人。
前項專家學者,應自學生申訴及再申訴之法律、教育、兒童及少年權利、心理或輔導專家學者人才庫遴聘。
(四)本會委員與申訴事項有直接利害關係者,應迴避之,並由校長另聘代理委員,就該申訴事項代行職務。
二、 申評會任一性別委員,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
三、 委員任期內因故出缺時,依本要點規定補聘之,補聘委員之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