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音箱+麥克風*2(附音源線*1、電源線*1,不含電池),新台幣300元整。
- 噴槍,新台幣50元整。
- 滾延,新台幣150元整。
- 錄影機,新台幣200元整。
- 單筆消費押金1000元。
- 僅限現金交易,恕不接受刷卡支票,亦不得分期付款
- 租借器材請當面清點,押金將於歸還器材後退還
- 單次租期為七日,逾期由押金扣款
- 逾期歸還一日扣押金 100 元,二日 150 元,以此類推
- 超過五日尚未歸還者,逾一日罰款 500 元,二日 600 元,以此類推,且 押金不予退還
- 租借期間若損毀器材,修繕費用由租借方全額支付,押金不予退還
- 若因故須延展租期(最多三日),請於期限日前一日通知,違者依期扣款押金
- 租借方應於歸還後由出租方清點測試確認,方可完成歸還手續
- 若有問題請聯絡 機動部 蔡宗霖 097838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