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本校教職員、學生均有借閱圖書室圖書之權利,憑借書證或證號借閱。
二、借書證有效期間:教職員至其離職,學生至其離校止。
三、私人物品、手提包、食物及飲料不得攜入。在圖書室內閱覽請保持肅靜。
四、借閱各種圖書,連同借書證或報證號給圖書志工辦理借閱手續。
五、借閱圖書本數:教職員以五本為限,學生以五本為限。
六、借閱圖書,一次以一個月為限,必要時經辦理續借手續者可續借一次,到期如仍不還者停止其借書權,隔天將發出逾期催書通知。上開借閱時間如因特殊事故,經本圖書室通告後,須立即歸還。
七、借出之圖書如有遺失、損壞或塗抹情形,借書人應按市價賠償。
八、借書證或證號不得借他人使用,如有轉借情事或冒用他人證件,一經發現,將追還所借圖書。借書證如遺失,可向圖書室掛失且申請補發。
九、還書時,借書人應將所借圖書交櫃台人員,於核對無誤,完成還書手續後離開。若自行將書上架者,視同未還書。
十、借出之圖書無論到期與否,於學期終了前一週均須歸還,畢業生須於畢業典禮前一週歸還。
一、目的:
(一)為培養學生閱讀課外讀物的能力與習慣,並建構以班級為本位的學習型組織, 特訂定本計畫。
(二)為養成學生惜物、愛物並愛惜自己、團體的榮譽。
(三)為取用書籍方便,養成物歸原處的好習慣。
(四)配合教室佈置,佈置一個屬於班級專屬的閱讀環境。
二、書籍來源:
以本校圖書室書籍為主,定期進行班級書箱交換,並將書籍置於班級圖書角,以達圖書角書籍活化使用。
三、運作方式:
(一)借閱原則:每次借、還書應向圖書股長辦理借還書登記手續,若遺失者,須負該書賠償責任。
(二)借閱時間:借閱時間最長為一週,書箱交換日前須全數歸還。
四、獎勵辦法:
(一)圖書室將不定期到各班檢查,並配合值週老師整潔巡視管理。
(二)對於管理班級圖書角表現優良之圖書股長,期末將頒發獎狀給予表揚,並敘記嘉獎以資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