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下列任一條約定事項即扣1點:
18:00鐘響前未完成簽到就坐。
(無法配合作息時間者請勿申請。)
擅自轉讓或與他人調換座位。
無故缺席或提早離席。
(缺席者將電話(或簡訊)通知家長。)
久睡不起、玩手機。
攜帶未加蓋之飲料與食物入場、遺留垃圾或留置個人物品(S區亦同)於夜讀場地。
使用音響設備、手機未轉靜音/震動、隨意喧嘩走動或討論課業等妨礙他人夜讀之行為。
未按時請假。
(請假需於當日下午17:30以前(週五下午16:30以前)自行上網登記,夜讀志工將透過「訊息系統」(簡訊、郵件、LINE等)通知家長。
能遵守上列約定事項者,累積違規扣5點或請假超過所申請天數30%,得取消其夜讀資格,停權一個月並通知家長。
首次停權者,一個月後可再次申請(請至圖書館領取夜讀三點座位候補單);若再累積違規達5點,該學期不得再申請夜讀。
夜讀時間如需異動,請至圖書館領取「夜讀三點異動申請單」,並請家長及導師簽名後,繳回圖書館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