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潔相關規定

整潔工作相關規定說明

1、整潔工作分四部分(1)教室部分由衛生股長負責(2)公區由副衛生股長負責(3)資源回收由環保股長負責(4)廁所由廁所負責人負責。 

2、一、二年級清潔區域含教室、公區、廁所,三年級清潔區域為教室。 

3、打掃時間: 

    (1)上午第二節下課(9:50~10:10):進行細部打掃。 

    (2)中午:教室部份(教室前、後走道、走廊需拖地;餐架需擦拭;擦黑扳;整理資源回收);廁所部份(細部打掃);   公區部份(派人撿拾人為垃圾,若打掃走廊、樓梯務必再拖地乙次)。  

(3)放學後:撿拾教室人為垃圾、排桌椅、整理資源回收。 

     4、廁所採取分配認養分式,請協助鼓勵同學主動參與認養,廁所認養實施辦法。 

5、整潔總成績每週結算乙次,整潔評分說明。 

6、資源回收實施方式,請參閱垃圾分類處理辦法。

(1)資源回收於每星期二、五中午12:20-12:35實施。將【紙張】【寶特瓶】【廢乾電池】【廢光碟片】送至志清樓中央穿堂回收。

(2)其餘垃圾帶至垃圾場回收,垃圾場開放時間在打掃時間早上:9:50~10:10,其餘時間一律禁倒垃圾;未分類或未依規定時間內傾倒垃圾,扣該班垃圾分類成績5分及勞動服務。(垃圾場現委由環保義工及一年級環保股長負責管理,每三週執勤乙次)

(3)減少垃圾袋使用:本校除一般垃圾及廁所垃圾使用垃圾袋外,其餘禁用垃圾袋;公區全面使用麻布袋或垃圾桶。

(4)為維護走廊之整潔,各班走廊上之資源回收垃圾每天打掃時間務必傾倒,否則處罰該班衛生股長、環保股長及倒垃圾同學愛校乙次。

7、為維護教室美觀及教室走道暢通,請呼籲同學勿將個人物品及書籍放置在兩邊窗台及地板上。

8、打掃用具不足或損壞,請於每日掃地時間(9:50~10:10)至衛生組申請補發,請同學愛惜使用,避免資源之浪費。

9、寒、暑假返校打掃之班級,由上學期整潔總成績較差班級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