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習考
注意事項(2017.10.30 更新)
請同學按座號直排方式依序就座,並於每節應考前將個人證件(身分證、學生證、健保卡、駕照)置於桌面右上角以供查驗。未攜帶證件應考者,輔以愛校服務乙次(以天計)。
依據學科能力測驗考試規定,考試開始20分鐘後,不得入場;考試開始60分鐘內,除因生病或特殊原因經監試人員同意外,不得出場。
請同學應考時務必將個人抽屜淨空或將桌子翻轉。
考試時間起迄以「手搖鈴」廣播通知。考試結束鐘聲響畢請立即停止作答。
手機與3C電子產品務必關機並嚴禁帶入試場。(關機後放入書包中並將書包整齊放置於走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