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組
各項證明文件申請流程
✦ 桃樂卡學生證補辦
✦ 桃樂卡學生證補辦
✦ 需 15 個工作天。
本人親自到教務處註冊組填寫「各項證明文件申請書」,工本費 50 元。
學生證非學校自製,為教育局製發,須至市政府領回,無法隨辦隨發,請妥善保管個人桃樂卡學生證。
若有急用,家長可自行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申請,即辦即領(攜帶在學證明、兩吋證件照、戶口名簿、法定代理人身分證、工本費 50 元)。
✦ 中文成績證明書
✦ 中文成績證明書
✦ 需 3 ~ 5 個工作天,畢業生須攜帶個人身分證件。
本人親自到教務處註冊組填寫「各項證明文件申請書」。
被委託人持委託書、身分證及申請人學生證或身分證,至註冊組代辦。
✦ 在學證明
✦ 在學證明
✦ 需 5 個工作天。
當學期已加蓋註冊章之「桃樂卡學生證」即在學證明,若需影本請自行將「桃樂卡學生證」正反兩面影印於同一頁面後,連學生證攜至註冊組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教務處戳章。
若需申請加蓋學校關防之在學證明,請本人親自到教務處註冊組填寫「各項證明文件申請書」,需 5 個工作天,請提早申請。
✦ 中文畢(修)業證明書
✦ 中文畢(修)業證明書
✦ 需 5 個工作天,須攜帶個人身分證件。
本人親自到教務處註冊組填寫「各項證明文件申請書」。
被委託人持委託書、被委託人身分證及申請人學生證或身分證,至註冊組代辦。
需攜帶 2 吋證件照 1 張。
✦ 個人資料異動(變更姓名或身分證字號)
✦ 個人資料異動(變更姓名或身分證字號)
✦ 攜帶 3 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甲式戶口名簿正本)至註冊組辦理,桃樂卡學生證須一併重辦。
✦ 學生轉入
✦ 學生轉入
✦ 戶籍須為本校學區並能證明有居住事實,方可辦理轉入手續。
✦ 持戶口名簿至教務處註冊組填寫「轉入申請書」,並攜帶下列文件:
轉出學校轉學證明書、成績證明書。
服務學習時數證明、健康記錄卡。
證件照電子檔(用以申請製作桃樂卡學生證)。
✦ 學生轉出
✦ 學生轉出
✦ 戶籍需異動至轉入學校學區,方可辦理轉出手續。
轉出學校轉學證明書、成績證明書。
服務學習時數證明、健康記錄卡。
證件照電子檔(用以申請製作桃樂卡學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