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教育部 95.6.21 台語字第 0950087762B 號令發布之「高級中等以下 學校及幼稚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
教育部公布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語文學習領域綱要」。
二、目的:
增進學生瞭解學區本土文化之內涵,培養熱愛本土之情操,促進文化傳承。
營造有利臺灣母語學習情境,增加全校師生使用母語頻率。
倡導臺灣母語教學,由生活化、趣味化活動中培養全校師生能應用母語及俚語能力。
建立學生本土語言聽說讀寫的基本能力,並能有效的運用本土語言
透過多元方式之推展,落實母語教學,提昇本校師生具備流利母語的運用能力,擴大本土教學內涵,並養成主動學習的習慣。
充分瞭解本土語言文化的內涵,尊重各族群文化,促進族群融合,建立圓融和諧的社會風氣。
培養學生有效應用本土語文,從中思考、理解、推理、協調、討論、欣賞、創作與解決問題。
三、實施原則:
依學生意願就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語等三種本土語言任選一種修習之,並以鼓勵持續學習同一種語言為原則;其確有更換類別之需求
時,應已持續學習原語言課程一年以上始得辦理。
選習原住民語之學生,學校宜輔導其以父母或家長之該族語言為優先考量,做適切選擇。
於每年五月底前,應針對二至五年級學生進行選修意願調查;一年級則於新生報到時進行調查。
依學生選修類別編組,打破班級界限,實施本土語言教學。為配合學生選課需求,班群應儘量安排於同一時段實施。
視各類語言選習學生數,斟酌降低開班門檻,滿足學生選習需求。
積極配合「臺灣母語日」之實施,規劃母語日活動,鼓勵教師於教學過程多使用母語,並營造本土語言生活情境。
聆聽、說話、標音、閱讀、寫作等能力之教學。
本土語言教材之編寫內容以日常生活化、實用性、趣味性、益智性、啟發性、文學性為原則。
教材之編寫應符合教育意義及邏輯性,並以優質文化富有積極及潛在意涵為優先。
教材之選用以日常生活用語為主,由淺入深,由短句到長句,逐漸加深加廣,以促進本土語言文化之保存與發展。
選用本土語言教科書,確實顧及學生學習之連貫性。
利用視訊多媒體,以培養學生學習的興趣與能力。儘可能符合以下原則:
四、實施對象:全校教職員及學生。
五、實施語言:
(一)以學校學區多數使用之語言──閩南語為主。
(二)配合學校現有原住民學生之原住民語,客籍學生之客家語、新住民語
為輔。
六、教學推廣活動
(一)配合節慶實施:學校辦理各項節令活動,以多語文方式實施,讓本校
學生學習將本土語言融入於生活及活動中。
(二)配合本土課程實施:配合認識本土人文、地理及自然生態等課程,以
本土語言融入本土課程實施。
(三)辦理多語文學藝競賽:配合多語文學藝競賽辦理校內初選,並利用晨
會時間進行全校表演,再參加相關競賽。
(四)播放閩南語、客語歌曲:篩選適合本校學童學習的教學媒體。
七、師資安排
衡酌學生選修及學校現有師資狀況,安排具備本土語言教學專長之教師擔
任教學,進用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八、實施時間:
(一)每週至少安排一節正式課程,含於語文領域教學時間內。
(二)利用晨間活動、朝會時間、課後活動或社團活動等,酌增實施本土語
言教學活動。
九、教學評量:
評量宜兼顧形成性(過程)與總結性(結果)評量,並了解學生學習起
點,評量其個別進步情形,鼓勵建立學生之學習檔案。
十、預期成效:
透過臺灣母語教學能熟悉本土語言的特色並正確使用臺灣母語溝通。
激發學生學習本土語言的興趣,樂於利用本土語言與人溝通。
透過「母語日」的實施,學生認識本土文化的內涵,關心本土文化,增進本土情懷及熱愛本土之情操。
師生尊重不同族群文化,促進族群融合,社會和諧。
有效運用社區教育資源,擴展學生學習經驗。
十一、本實施計畫經陳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