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小組
彰化縣竹塘國民小學111學年家庭教育實施計畫
中華民國111年9月16日家庭教育推動小組會議通過
壹、依據:
一、家庭教育法-第十二條規定:「各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
二、彰化縣家庭教育中心111學年度工作計畫。
貳、目的:
一、加強學校與家庭之聯繫,激發家長關心子女,協助學校教育,增進教學結果。
二、提昇家長親職教育知能,以建立良好親子關係,強化家庭教育功能,培育健全國民。
三、善用社會資源,加強家庭教育,促進國民教育正常發展,建設和諧樂利的社會。
四、提昇教師推展家庭教育專業知能、策略、教學技巧。
五、透過家庭教育方案、計畫、活動等增進學生及其家庭福祉。
六、結合多領域教學,以滿足多元家庭之需求。
七、符合多元價值社會潮流,讓學生學習尊重不同的家庭價值觀。
參、組織與職責:竹塘國小家庭教育推動小組組織表
肆、辦理原則
一、全校親師生共同參與:由家庭教育小組共同規劃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由輔導室統籌辦理,其他處室協同執行,全校教職員工共同負責。
二、多元彈性的實施方式,因應學生身心發展之需求、家庭狀況,及學校人力、物力而規劃不同主題學習活動。
伍、辦理方式
一、依家庭教育法規定規劃4小時課程,融入親職、子職、性別、倫理、婚姻、家庭資源與管理等教育內容,並依對象及實際需要辦理相關活動為輔,採多元、彈性、符合終身學習之方式進行。
二、辦理多元活動
1.班親會:辦理各班親師懇談會、分送親職教育相關宣傳資料。
2.專題講座:邀請家庭教育領域學者專家蒞校演講或由校內專長教師擔任。
3.親子活動:配合校內活動(新生訓練、社區運動大會等)或節慶(如母親節、全國祖父母節、祖孫週等)舉辦相關活動。
陸、實施時間
一、課程方面:彈性課程、融入各學習領域時間
二、活動方面:晨間時間、導師時間、朝會、班親會、新生訓練、社區運動大會、寒暑假、例假日及其他時間。
柒、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