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秉承校長之命主持全校學務工作。
2.擬定或修訂學務工作各項章程。
3.推動實施學務工作各項計劃。
4.擬定學務工作研究計劃。
5.查察各項學務工作實施績效並檢討修正。
6.處理學生偶發事項。
7.綜理學務工作通告事項。
8.出席各項有關會議並執行有關學務工作決議案。
9.辦理其他有關學務工作重要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