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刪除缺點的機會,以鼓勵同學改過自新
同學只可申請清洗該學年的缺點
申請清洗只限缺點
本年度最後申請日期爲21.3.2022
同學必須自行填寫一份申請表,由家長於申請表上簽名。
開始時,學生必須請班主任作見證人,班主任於申請表上簽名(班主任會自行作紀錄),簽妥後,學生將申請表交負責計劃的訓導老師核實及加簽,表格將由訓導老師保存至完成日期爲止。
同學須於申請正式開始後40個上課天內不再被記缺點,如申請清洗的缺點是一些累積性或相關性紀錄(如:遲到、欠功課、校服問題、留堂缺席等),同學必須於40個上課天內不再有該項紀錄。每次申請只限清洗一個缺點,申請過程未完成前,不可開始另一申請,如同學於申請期間再被記缺點或再有新紀錄,便作申請失敗論。同學若申請失敗,可於該學年再申請。
若同學成功達成以上細則,申請表格會由訓導老師發還同學,再交家長及班主任簽署推薦,完成簽署後同學須交回表格給負責訓導老師,以便完成整個申請程序。
若缺點紀錄已列印於上學期成績表,校方會自動為同學重印成績表,於學期終結時派發。缺點紀錄如屬下學期紀錄,紀錄將不會於下學期成績表中出現。最後,同學於學校電腦系統內的缺點紀錄亦會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