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費標準悉依教育部100年01月11日臺參字第0990231115C號函規定辦理,標準如下:
退費金額(依據提出取消報名的時間點)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之費用
欲辦理退款,請備妥以下資料:
退款申請書(下載):列印填寫及親筆簽名後,拍照或掃描成電子檔
繳費證明:含清晰之匯款日期、轉出帳號、轉入帳號、金額,截圖、拍照或掃描成電子檔
金融帳戶封面:含有清晰之帳戶姓名、帳號、銀行/分行名稱,截圖、拍照或掃描成電子檔
退款切結書:若學員委託他人繳交報名費(非學員本人帳戶切結書下載),或要將退款轉入學員本人之其他帳戶(學員本人其他帳戶切結書下載),需另外簽委託繳款的退款切結書,列印填寫及親筆簽名後,拍照或掃描成電子檔
退費申請之收件期限:自開課日起算3個月內,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檔案請寄至本校推廣處信箱: cee@bwbc.edu.tw
主旨:某某某申請「(課程名稱)」退款
若退款帳戶非華南銀行, 依各銀行間協定,支付跨行轉帳手續費(15~30元不等)
若已辦理保險,將扣除保險費80元
退費時程約6~8週,本校不另行通知,請耐心等候